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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农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4-12-19 08:06    浏览次数:

 

各学院,校直各单位:

   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《转发教育部关于加强教育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》(教科技[2014]920号)文件精神,以及学校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治理工作要求,为了提高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和水平,保障信息化建设有序发展,现就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提出以下要求:

    一、进一步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组织领导体系。在学校信息化建设管理与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,建立党政一把手负责的统筹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工作的领导机制,主要负责同志是网络与信息安全的第一责任人,根据单位实际,明确管理部门和专门管理人员,责任落实到人。

    二、进一步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制度。按照“分级管理、逐级负责、自主防护、明确责任”,以及“谁主管谁负责、谁运维谁负责、谁使用谁负责”的原则,各单位要对本单位的网站、信息应用系统、网络专线等信息安全负责,制定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,制定信息安全保护制度,明确网络与信息安全处置权限和流程,切实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。

    三、进一步加强网站规范化管理。各单位要尽快对本单位所建立、管理的网站进行清查,一级域名网站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前置审批、年度审核和登记备案手续,二级网站要填写《河南农业大学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开通申请表》,落实管理和技术运维责任,及时清理已停止使用的信息系统与网站。

    四、进一步落实网站信息发布审核制度。各单位要按照《河南农业大学校园计算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规定》信息发布审核的要求,由专人对拟发布内容进行审核审查,加强本单位博客、微博、微信和网站中留言评论等互动栏目管理。各单位原则上不得开办对社会开放的论坛等服务,对已开办的论坛或交互栏目要进行申报并关闭,确需开办的要严格报批并加强管理。

    五、网络与信息化建设备案和登记。各单位要对本单位使用的信息系统、网络与信息安全产品、网络设备、服务器、网络专线、联网机房、语音室、电子阅览室,以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应用系统等进行统一备案,填写《河南农业大学互联网专线接入备案登记表》、《河南农业大学单位联网机房备案登记表》、《河南农业大学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备案登记表》、《河南农业大学关键信息产品使用情况表》,明确责任,加强管理。

    六、按照上述要求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单位网络与信息安全工作,要进行全面自查,撰写自查报告,填写上报表格,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信息化管理处,同时上报报告和各种登记表格电子版。对未在规定时间上报的信息系统和网站,学校将视为已停止使用,并对其进行清理关闭。

    七、时间安排与报送方式:

    上报时间:20141225日前

    上报地点:信息化管理处信息科(工程楼711

    联系电话:60675052          

 

    附件:1.《河南农业大学互联网专线接入备案登记表》

          2.《河南农业大学单位联网机房备案登记表》

          3.《河南农业大学重要信息系统和网站备案登记表》

          4.《河南农业大学关键信息产品使用情况表》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河南农业大学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     20141218